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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问需,走访社区矫正人员
时间:2021-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6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平桥乡司法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走进社区矫正人员家中,宣传法律知识,走访了解生产生活中有无外出需求。

王某某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判处接受社区矫正一年,因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家庭生活负担都落在他一个人肩上,王某某又从事配送工作,需要在周边县区活动。在王某某家中,该第三检察部主任刘晓阳和平桥乡司法所所长张施军向其释明了履行有关请假规定可以从事正常生产经营。

在社区矫正人员甘某某公司,刘晓阳主任和张施军所长对其上次请假外出情况进行回访,了解到甘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想“挣快钱”而触碰法律红线,刘晓阳主任结合这一情况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劝诫其树立法律意识,依法合规生产经营。甘某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也开始自学相关法律知识,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在“4+X”为民办实事行动中,该院第三检察部通过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检验新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效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努力做到管得住、矫正好,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也为更好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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