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接受监督,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等三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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