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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跟踪落实检察建议 护佑裕安绿水青山
时间:2019-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四检察部主要负责人方彤带领干警赴狮子岗乡,会同六安市生态环境局裕安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狮子岗乡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该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及整改情况。


该起案件系辖区内狮子岗乡一家水泥预制厂,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未履行环保手续,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该院干警在新闻媒体上发现该案件线索之后,赴现场调查核实,随即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处理该预制厂的违法行为,恢复当地生态环境。
经现场查看发现,该水泥预制厂已经停止生产,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已经消除,现场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原料正在逐步搬迁中。该院和六安市生态环境局裕安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狮子岗乡政府工作人员对该水泥预制厂的负责人现场依法进行了约谈,责令其限期将占用土地退还,并进行补植复绿。
自“服务保障大别山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项检察活动”开展以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围绕野生动物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保护等四个小专项,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跟踪落实该起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该地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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