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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青春】裕安检察邀请志愿者参与帮教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
时间:2019-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言不合就约架”,犯罪嫌疑人小来(化名)和朋友在烧烤摊吃夜宵时,因和路过的小明(化名)发生口角,遂双方各自邀约人员聚集斗殴,小来被对方人员殴打致伤。后该案于7月5日移送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受理后,经审查认定,小来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小来案发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同时表示自愿认罪悔罪,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综合以上情节,小来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和原则,该院依法对小来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规定了6个月的考验期。

为了更好地帮助小来平稳度过考验期,该院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志愿者库中邀请了退休干部王敬东作为帮教志愿者,与该院共同对小来实施帮教和监督考察,并签署了帮教协议。在考验期内,小来除了要定期向该院作思想汇报,参与该院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外,还需定期、不定期地和志愿者进行联系,并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同时志愿者还会到小来家中进行家访,了解小来近况,以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帮教。

此前,该院联合共青团裕安区委制定了《六安市裕安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施办法》,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加入合适成年人资源库,参与对涉案未成年人讯问等工作。此次,该院又邀请库中志愿者参与对涉案未成年人在附条件考验期内的考察帮教,也是该院探索合适成年人志愿者参与刑事诉讼的又一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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