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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多名未成年人,一男子获刑十五年!
时间:2021-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由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甄某某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一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甄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经查,2019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甄某某通过QQ、快手、Soul等社交、视频软件,先后添加被害人周某、李某某等七名未成年人为好友,随后在聊天过程中使用诱骗、威胁等方式让被害人向其发送裸照、强迫被害人观看自己裸露生殖器或者与其裸聊。后甄某某又以在网上传播被害人裸照为由,威胁其中三名被害人与其见面并发生性关系,两名被害人迫于威胁先后与甄某某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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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8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甄某某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向裕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宣判后,甄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数罪并罚,判处甄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本案是一起通过互联网诱骗、威胁少女实施性侵害的严重犯罪案件,甄某某的卑劣行为对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社会影响恶劣 。本案中,七名被害人均是未成年人,其中一名为幼女,虽然被告人已经受到法律严惩,但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却是难以消弭的,给我们带来的警示也是极其深刻的。

 

检察官提醒
在互联网时代,不法分子运用网络实施的犯罪,手段更为隐蔽,危害范围更为广泛。未成年人应当尽量避免在各类网络平台暴露自己的照片、视频、定位等个人信息;尽量不要使用网络社交平台与陌生人交友,不要单独与网友见面;在遭受侵害后,应立即告知家人并报警,不能因害怕而隐瞒,更不能因恐惧或欺骗再次见面遭受二次侵害。家庭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性知识、性侵害防卫教育,及时了解未成年人的网上交友情况。宾馆业应履行安全管理以及强制报告义务,加强对入住人员审查,尤其要对未成年人入住、未成年人与异性成年人共同入住情况予以警惕,防止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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