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29.50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9.5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5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二、2022年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5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3.55万元,增长1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3.95万元,下降28.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9.5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7.50万元,增长62.50%,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5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7.50万元,增长62.50%,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方案,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费用标准上涨,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