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报表

1.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表

2.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总表

3.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总表

4.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预算构成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为部门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112月,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75人,其中在职52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紧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宗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紧扣法律监督、公平正义主责,推进“四大检察”全方位供给。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依法及时有效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指控证明犯罪等职责;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推动刑事检察监督精准高效

(三)紧扣绝对忠诚、过硬素质根本打造强有力检察阵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高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持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狠抓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突出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219.97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1219.97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1年预算增加87.15万元,增长7.69%,增长原因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三、关于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1219.97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87.15万元,增长7.69%,增长原因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08.43万元,占58.0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11.54万元,占41.93%,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聘用书记员经费支出等。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19.9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19.97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074.26万元,占8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3万元,占5.22%;卫生健康支出34.18万元,占2.80%;住房保障支出47.79万元,占3.92%

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7.15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9.97万元,较2021年预算拨款增加增加87.15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074.26万元,占8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3万元,占5.22%;卫生健康支出34.18万元,占2.80%;住房保障支出47.79万元,占3.9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562.73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106.42万元,增长23.32%,增长原因主要是办案业务增加。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511.54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82.84万元,下降13.94%,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63.73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63.7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上年无此项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26.59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3%,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化。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7.6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2.34万元,下降23.54%,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化。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47.79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2.20万元,增长4.8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化。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01万元,公用经费151.42万元。

(一)人员经费55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1.6万元、津贴补贴151.89万元、奖金18.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3.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6万元、住房公积金47.79万元、生活补助4.54万元、医疗费补助4.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0万元。

(二)公用经费15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咨询费0.1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0万元、邮电费6.95万元、物业管理费1.2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维修(护)费2.50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4.00万元、培训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专用材料费1.5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4.78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5万元。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511.54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10.76万元,增长2.15%,增长原因主要是书记员经费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511.5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5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3.55万元,增长1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3.95万元,下降28.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9.5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7.50万元,增长62.50%,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5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7.50万元,增长62.50%,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方案,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费用标准上涨,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编制项目绩效目标3,预算资金511.54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2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42万元,较2021年增加5.68万元,增长3.90%,增长主要原因是业务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1953.68万元,较上年增加28.7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50.96万元、通用设备799.14万元、专用设备34.85万元、其他资产268.73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报表(14张)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