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时间:2022-09-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25.95

56.3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3.95

 7.3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00

 48.9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0

 8.50

公务用车购置费

 

 40.48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95万元,支出决算为56.31万元,完成预算的2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新采购两张执法执勤用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3万元,占1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98万元,占8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0%,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2021年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7.33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62万元,下降47.5%,下降的原因一是疫情影响,二是厉行节约。2021年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2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外地单位办案、接待上级、外地同级来访、迎检。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六安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98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36.98万元,增长308.2%,增长的原因是原两辆公务车报废处置,新采购两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48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40.48万元,增长100.0%,增长的原因是原两辆公务车损坏,不具维修价值,进行了报废处置,经区政府同意使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新采购两辆执法执勤用车,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50万元,下降29.2%,下降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