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栏
我谈教育整顿 ——许晖
时间:2021-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带领下迅速掀起学习热潮,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视频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有声有色开展学习教育。

为进一步引导干警提升学习厚度,通过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根基,提升政治素养。该院特开设《我谈教育整顿》专栏,刊发干警的学习感悟。

本期文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许晖的感悟吧!

随着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中央巡视安徽省反馈意见整改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推进,我觉得我们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必将接受进一步洗礼,忠诚、干净、担当的意志品质必将得到进一步锤炼,廉洁为民、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也必将能够进一步升华。作为第六检察部的负责人,如何立足本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我有以下一些看法。

一、深化“温暖控申”,传递检察温度

作为检察机关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窗口”单位,直接倾听和处理群众利益诉求的业务部门,我们的重要职责就是做好信访工作,办好信访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

一是接访效率提升。2019年,张军检察长在全国两会庄严承诺,在全国检察机关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目前这项制度在我院开展较好,但我认为我们不能满足于“做到”,还需要向“做好”转变。对群众来信原则上当日拆、当日看、当日登记,尽可能让来信群众在第一时间知道信件去向,第一时间有回音。对来访群众,要善于观察、倾听、询问、疏导,当场解决或予以答复。如需要其提供相关材料的,做到一次性告知需提供哪些材料及注意事项等,让来访群众“只跑一次腿”。

二是回复质量提升。要树立办理信访就是办案的理念,坚持规范化、案件化办理,将群众来信全部录入信访系统并推送至统一业务系统,实现网上全程留痕。对分流至其他部门的信件,我们要将7日内程序性回复时间,3个月答复到期时间,二次告知情况等对办案部门加以提醒,并在案件即将到期时进行预警提示。信访答复需要有全院“一盘棋” 思想,切实做到“谁办理、谁答复、谁释法说理”,每名检察官都应当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当成“份内事”。要打破部门界限,形成合力。例如去年底,信访人黄某某要求我院对公安机关监督立案,其不断向省院、市院领导邮寄材料,又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以造成声势,扩大影响,考虑到此案的敏感性,第二检察部在收到我们转交的申诉材料后,对案件证据进行仔细查阅,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我参加了会议讨论,共同对证据情况和所能证明的事实进行论证,并对下一步如何答复信访人进行会商,这使得我们在回复黄某某时更有针对性、说服力,黄某某本人也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这一做法可以进一步延伸,尤其是处置因非吸、诈骗等容易引起上访事件的案件,可以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接待机制,确定预案,快速应对突发性集体信访。第六检察部将配合办案部门梳理矛盾焦点,解决好合理诉求,在推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公开透明提升。要尝试对有重大社会影响、争议较大的信访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通过案件材料的公开展示和第三方的介入,让社会公众能以耳闻目睹的方式直观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真正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国家司法救助既是一项扶危济困、体现党和国家亲民爱民的新型司法制度,也是检察服务工作,更是第六检察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目前人民群众对这一制度还不甚了解,通过国家司法救助途径获得援助的意识还不强,这需要我们转变观念,积极推动。

一是树立检察环节各业务部门都是救助案件办理责任主体、各办案环节都有开展司法救助责任的意识。在案件办理中主动了解当事人家庭生活状况,是否是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我们第六检察部更要注重针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容易出现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的案件开展主动排查,做到内外联动,对内加强与刑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从案件中摸排线索,对外加强与民政局等单位的工作联系,深入调查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等。自去年以来,我们通过主动挖掘查找,发现并办理了14起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19万元,并主动为其中7名申请人代为书写救助申请。

二是探索多方位救助途径。主要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延伸工作职能,改变单一救助方式。通过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上学、就业、就医、法律援助等方面多渠道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效果。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救助金发放后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救助对象合理使用司法救助金,进一步了解其他救助手段的运用情况,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工作就在身边。

三是重视宣传引导。要用好两微一端一站一抖、12309等平台和案件听证会、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等形式,扩大国家司法救助影响力和社会知晓度。

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检察服务

创新监督方式,优化监督效果,破解此类案件线索少、不易察觉的难题。我们要通过认真组织学习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结合今年即将推动的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工作,采取联席会、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联络员等方式,与律师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系,着力摸排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案件线索,如侵犯律师知情权,阻碍或变相阻碍律师会见权等,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办理,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并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协助整改到位。同时要注意以个案为突破口,梳理类案,提出相应检察建议等,力争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有新作为、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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