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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检察被被命名为“无烟单位”
时间:2021-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六安市裕安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命名2020年度裕安区无烟单位的通知》,我院被命名为“无烟单位”。
自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制定了控烟工作管理制度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方案。通过加强控烟巡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张贴禁烟标识、设置控烟宣传栏、发放控烟宣传材料等措施,确保无烟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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