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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裕安检察依法批捕一涉恶团伙!
时间:2019-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未经房主允许非法闯入他人住宅、非法拘禁他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终将难逃法律制裁。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报送的汤某等人涉恶案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检察官审理该案件时发现,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另案处理)带领汤某、黄某以要账为由非法侵入被害人刘某家中,滋扰其正常生活,刘某无奈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将王某、刘某带回进行口头调解。当天中午,从公安机关出来后,王某再次指使汤某、黄某采取跟贴的方式,尾随被害人母女前往餐饮店内,对刘某辱骂滋扰。

 

不堪其扰的刘某母女被迫离开餐饮店,王某、汤某、黄某继续跟贴尾随、辱骂滋扰,并尾随刘某母女前往浴场住宿,在刘某母女住宿的房间对面开房,并将楼道的木门锁了起来,用以看守刘某母女不让其离开。次日,三人再次尾随刘某母女从宾馆回到家中,非法侵入其住宅,将刘某母女非法拘禁在家两日,导致刘某年仅七、八岁的女儿至今听见别人敲门仍非常恐慌。

在本案中,经承办检察官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鲍某、许某也曾分别多次以要账为由非法拘禁他人。其中被害人胡某曾多次被许某等人滋扰辱骂、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被逼无奈的胡某选择喝农药自杀,后被及时发现并送医抢救,才得以挽救回生命。 


检察机关在批捕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鲍某、许某涉嫌非法拘禁罪,犯罪嫌疑人汤某、黄某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鲍某、许某、黄某、汤某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晏某的领导下,多次实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违法犯罪行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有逮捕必要,遂依法作出批捕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