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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裕安检察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19-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5日上午,由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张华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犯罪一案,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劲松,检察官、省优秀公诉人李胜恩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官指控
● 被告人张华磊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周飞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王磊、李健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杨孝东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责任。
● 被告人王胜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还组织该院检委会委员和青年干警观摩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官提醒
本案的发生,有着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被告人张华磊等人认为自己不偷不抢、不打架斗殴,只是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认定客户违约,拖走客户车辆,进而收取所谓的拖车费、违约金,属于“行业规矩”,是常见现象,认为“一个客户搞个万把块钱不算多,不会出什么事情,犯不了什么大法”。进而在实施这一惯常犯罪过程中,又实施了虚假诉讼、挪用资金、诈骗等犯罪行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素不知这种行为不仅造成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还使他人的正常生活状态遭受严重干扰。纵观本案,有的被害人的车辆被拖走一年多直至公安机关介入才被追回,有的被害人的车辆至今下落不明,有的被害人虽然已经还款,至今车辆无法解除抵押,连出售都不能完成,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绝不是什么小事情。

相信历经本案办理过程,各被告人也能充分认识到“大罪不犯,小恶不断”同样会受到法律惩处。

本案的查处,充分表明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致力于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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