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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这堂警示教育课,深刻!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13日下午,由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某涉嫌受贿,汪某某、蒋某某、蒋某涉嫌贪污案在裕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并进行廉政教育,裕安区政法委组织全区政法系统50余名政法干警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人汪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被告人蒋某某、蒋某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被告人汪某某刑事责任,以贪污罪追究被告人蒋某某、蒋某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围绕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并就事实认定、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开展教育。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旁听人员深刻感受到了违纪违法对国家、家庭及个人造成的严重危害,是一次直抵心灵、发人深省的廉政教育课,使典型案例成为“最好的教科书”,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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