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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志愿者服务工作机制
时间:2019-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加强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使各项志愿者服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工作机制: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一)要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

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有关原则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树立强烈时间观念。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三)严格遵守活动纪律。在活动过程中展示良好的检察官风采,禁止故意扰乱秩序或不配合工作开展。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更好地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强化发动培训。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广泛参与,并通过电子显示墙、宣传标语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组织全院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参加志愿服务培训,提升志愿服务意识和

志愿服务水平。党员干警要争做模范,率先垂范。

(三)提升工作实效。确保必要经费保障,广泛开展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做好活动记录,加强监督考核,将干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纳入评先评优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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