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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鱼”变“补鱼” 增殖放流助修复
时间:2024-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捕鱼”变“补鱼” 增殖放流助修复



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淠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种群和数量,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在淠河流域开展公益诉讼集中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三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被告彭某某、李某某等人在禁渔期间、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了淠河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要求当事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活动现场,案件当事人在区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指导下,购买符合渔业资源放流要求的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共计投放鱼苗千余斤。鱼苗入河,水欢鱼跃。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有效地促进渔业生态资源修复,对于保护淠河生态流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让“捕鱼人”变“补鱼人”,同时也为在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加大相关案件办理力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多元生态修复方式,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守护六安山清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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