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收到金安区人民法院2019年1号再审判决书。此前,该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金安区人民法院2016年的一份刑事判决书适用法律错误。经向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请示,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依法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金安区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依法作出再审裁定,对该案提起再审,并于2019年6月11日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后,经审委会讨论决定,依法撤销了原判决,对被告人重新判决。
这是该院在《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实施后,首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让错误判决得到了纠正,有效的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的维护了法治权威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