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郝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听证)
日前,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对两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听证,并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悉,郝某某、杨某某两起案件均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现场查获,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
该院经严格审查后认为,二人血液中乙醇含量刚达到入罪标准,尚未造成实害后果,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被查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且二人均为民营企业家,秉着慎捕慎诉的原则,承办检察官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就此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可了该院依法对郝某某、杨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我认识到了自己错误行为的严重危害,感谢检察机关给我宽大处理的机会,我一定会吸取教训,以此为戒...”
两场听证会上,涉案企业家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忏悔,并承诺今后在生活和企业经营过程中一定会遵纪守法,把企业经营好,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