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3日在裕安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汪长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稳定,推动完善社会治理
以严格执法和公正办案为落脚点,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做到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兼顾,维护稳定与促进完善社会治理兼顾。
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2人,提起公诉364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等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4人;批准逮捕抢夺、抢劫、盗窃等犯罪嫌疑人38人,提起公诉61人。严肃办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案件13件40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网络犯罪等新情形,重点办理了程某某等四人互联网诈骗案;针对道路交通案件频发,依法从快办理交通肇事案件80件80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食品安全等破坏金融秩序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捕此类案件9件13人,起诉13件15人。集中人力物力,重点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马某某等四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以及全市首例伪基站案件。认真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护经济发展环境的关系,妥善办理了翁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积极化解矛盾促进依法治理。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统筹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依法治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3人,不起诉13人,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件;充分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稳定因素。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事项。重点做好“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国APEC峰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坚持开门接访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3件(次)。其中,检察长接待42次,批办案件42件,件件有回复。对涉法涉诉性质的信访当事人实行诉讼导入;全年无一起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共救助刑事被害人12人,提供专项资金4.27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挥公诉科“青年文明号”和“青少年维权岗”的岗位优势,集中5名女性检察官,全年办理青少年案件21件43人。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起诉,使其能够获得改正的机会。在梁某故意伤害案件中,鉴于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承办人结合案情,优先、快速办理,提出从轻处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保持高压态势,落实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进一步强化办案措施,完善办案机制,加大办案力度,严明办案纪律,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深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8件3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3件23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7人。
着力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大案作为办案重点,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23件23人,大案比例达100%。其中,特大案件2件2人,查处蒋某某、范某某等科级以上干部1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0余万元。重点查办了安徽亿中土地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韩某某单位行贿案、合肥康丽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霍某某单位行贿案和我区单王乡张祠村梁某某等5人贪污案。严厉打击利用国企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了金安区商贸流通协会原会长蒋某某等六人私分国有资产案,维护了国家经济利益。
着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不断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立案侦查滥用职权案件5件7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6%,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5件7人,已判决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落实同步介入安全事故调查机制,依法介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3起,查办因失职渎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1人。
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制度和机制入手,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态势的分析,共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查询689次;加强预防宣传教育,开展预防咨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38次,促进源头治理、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专项预防工作,从2014年4月起,按省、市院的统一部署,开展“检察预防行”活动,与区国税局等4家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机制;继续深入推进“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和开展“百场讲座进乡村”法制宣传活动,促进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学法懂法、廉洁守法;注重预防工作的总结与交流,根据办案撰写的《六安市城市管理系统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荣获高检院预防论文评比三等奖,为加强类案预防提供了借鉴与参考。
三、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法治裕安建设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加强监督,共监督立案5件;针对公安机关不当立案的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6件,均被采纳。全年纠正漏捕17人,追诉漏罪11件15人,追诉漏犯6人。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各类案件24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市场监督、商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两法衔接工作。2014年10月,我院两法衔接平台正式开通,共受理案件4件。
加强审判监督。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原则。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袁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一案依法抗诉并得到市院支持。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办理二审案件2件,对区法院执行过程存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份并获采纳。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监外执行工作“月查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违法情况115件115人;注重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或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情况的检查监督,提出收监执行建议12人次;主动与区司法局建立月度入矫集中宣告监督制度,参与入矫监督11次,受教人数达300余人。
四、转变司法理念,强化自身监督,促进检察队伍建设
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注重培训,切实加强内外部监督。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提升队伍素质、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机遇。集中学习了十八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广泛征求改进工作意见27条。立足工作实际,落实整改措施。先后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等5项规定,出台《效能建设实施办法》等3项制度。按照省院部署,结合检察工作自身要求,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检察干警的纪律作风有了新的改善,检察形象有了新的提升。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新刑诉法、新民诉法”学习培训,引导干警树牢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使检察权;发挥案管监督作用,对办案流程实现动态管理和过程监控,全年共有效监管案件494件;将案件质量作为执法办案的生命线,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积极开展相关评查工作61次;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新收案件全部上线运行,加大受理、跟踪、督办案件的力度,提高了办案效能,全年无一起超期违法办案现象;以“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为契机,培育裕安检察特色工作,进一步引领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继续推进检务公开。坚持重大、有影响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对检察人员出庭情况进行评议。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借助案件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四大平台,稳步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先后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81人次,接待电话咨询、信息查询103人次。公开了部分终结性法律文书。
自觉加强内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安排及时向人大报告,认真执行备案制度。2014年,共向省市区人大代表专题汇报3次,向区人大、区政法委报送备案63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以检务督察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业务督察和专项督察11次,对规范执法情况开展检查评估,监督形式更加多样,监督效果更为明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荣获: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六安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六安市文明单位、区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多项检察业务工作跻身全市前列,受国家、省、市、区表彰的个人达29人次。我们深知,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对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和诉讼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少数干警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强;四是检察机关工作量增大,案多人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意见
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革创新的思维、严格规范的执法、严谨务实的作风、科学法治的方法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严肃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等领域内的职务犯罪。更加注重行贿犯罪的打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继续开展涉农资金领域职务专项预防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组织开展预防讲座进党校、进乡镇、进社区活动。
第二、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各类暴力恐怖犯罪,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维护地方稳定;加大对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保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依法惩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延伸检察职能触角,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重点,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第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监督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探索和尝试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为应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做好思想准备。结合实际,全面落实涉法涉诉信访诉讼导入,试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在坚持举办“检察开放日”、“示范观摩庭”的同时,进一步创新检务公开形式,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微窗口”,向社会发布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对终结性法律文书一律公开;建立不起诉案件一律实行听证制度,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
第五、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节点监控,统一监管法律文书和涉案财物;积极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权益;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确保每项司法办案活动都严格依法进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检察官素能培训,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养成,增强检察职业认知、职业认同、职业责任,打造出一支让裕安人民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中共裕安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深化改革,建设法治裕安、和谐裕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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