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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6-11-30  作者:裕安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

  工作情况报告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红波

  20161129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检察长委托,现在我代表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常委会报告我院2013年以来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基本情况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设置13个职能部门,现有在编干警68人。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主要由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预防科负责,三部门干警共19人,其中预防科科长由反贪污贿赂局一名副局长兼任。

  20139月以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精神,深入推进“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年来,开展涉农预防调查32次,走访农户300余户,调阅涉农资金项目资料3000余份,发现犯罪线索11人次,分析案件34例,发出检察建议35次,开展涉农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08场次,参与群众3500余人,提供涉农领域行贿档案查询700余次,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238人,预防工作受到区委书记、区长批示5次,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获国家级奖项1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我院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主要特点:

  (一)案件呈多发态势。2013年查处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6人;201439人;2015412人;20161-10月,311人。

  (二)涉案领域不断扩大。从退耕还林、粮食补贴领域逐步扩大到水利奖补资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国家级整村推进”扶贫款、一事一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林业货款财政贴息补助等多领域。

  (三)窝案串案多。在裕安区林木良种场胡某等滥用职权、贪污案一案中,该场4名负责人均涉案;在石板冲乡苏冲村李某某等贪污移民补助款一案中,村两委5人涉案;在徐集镇菊花村许某某等贪污“国家级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工程款一案中,村两委也有5人涉案。

   

  加强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协调,形成预防合力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树立“查办案件是成绩,抓好预防也是成绩而且是更大的成绩”的理念,全面强化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务犯罪惩防一体化工作领导组,建立一支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惩防一体化队伍,宣传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例,讲解涉农资金管理政策,严肃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探索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惩防规律。

  加强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协调,主动向党委报告。预防工作的重点安排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20139月以来,共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项报告9份,区委书记陈社教,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仲儒等领导多次批示肯定;今年,在送阅材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上,区委书记陈社教批示:“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有力打击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类犯罪行为,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干部职务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赢得了群众的称赞。望区检察系统全体干警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促发展保稳定做出更大贡献。”区长王仲儒批示:“区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成效显著,起到了很好的打击犯罪警示党员干部、保障民生利益的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专题报告、代表关注问题随时报告,以确保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信息畅通无阻。通过走访、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向人大代表报送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文件、信息、调研等内部资料,通过裕安检察新媒体、赠送有关报刊资料等方式,方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和掌握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动态。发挥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作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是党委领导下的、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预防领导机构。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我院,通过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密切与纪检、监察、审计、行政执法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调动社会各方面预防职务犯罪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化预防大格局的全面形成,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案件查办,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作为预防重要手段、作为服务区中心工作大局的重要载体。2013年至今,我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392人,渎职侵权案件1728人;其中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38人,目前已生效判决1032人,全部为有罪判决,涉案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涉嫌滥用职权罪5人,玩忽职守罪3人,贪污罪26人,受贿罪1人,挪用公款罪1人。典型的有:市水产局原局长郭某涉嫌滥用职权造成400余万元渔业船舶燃油专项补助资金损失;裕安区林业局原副局长彭某某等人玩忽职守造成352.99万元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损失,裕安区林木良种场场长胡某滥用职权、挪用公款、贪污、受贿造成林业专项补助资金重大损失。紧盯涉农资金流向的终端关键节点,查办村级干部涉农资金犯罪24人,如丁集镇华祖村两班子成员赵某某等6人共同贪污建设用土地置换拆迁补偿款案,单王乡复合村两委班子成员沈某某等5人共同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案,石板冲乡苏冲村两委班子成员李某某等5人贪污库区移民补助款案,徐集镇菊花村两委班子成员许某某等5人截留私分“国家级整村推进”专项补助款案等。三年来,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共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在一定范围内震慑了犯罪分子、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全区涉农资金安全使用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

  三、强化全局意识,着眼服务抓预防

  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抓住涉农资金案件多发领域、易发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积极开展预防围绕保障美好乡村建设抓预防。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发案特点,以及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就涉农职务犯罪提出检察建议,并开展专项预防活动,有力保障了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围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抓预防。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往往涉及非公企业非法经营,为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营造风清气正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检察长带领惩防一体化领导小组成员,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探讨检察监督预防体系指导下企业法制建设,开展检企共建,促进“廉洁企业”建设,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围绕区脱贫攻坚战略抓预防。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活动,强化源头预防。我院与党校联合发文,明确对较大型的党员干部培训均安排一堂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主动与国土、农委、交通、民政等涉农脱贫主管单位及韩摆渡、新安、分路口等乡镇等联系,建立涉农资金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为脱贫攻坚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强化工作创新,提升预防实效

  今年,为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我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村级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让法制教育覆盖全区每一位村级干部。活动前期,从预防、反贪、反渎、公诉抽调业务骨干4人形成宣讲团,要求宣讲成员结合部门职能,多角度丰富宣讲内容。活动中,我院还搭建了网络预防宣教平台,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关注、发布警示案例、脱贫动态,形成“互联网+预防+检察扶贫” 特色网络。截止目前,已对13个乡镇进行了宣讲,1000余名乡村、镇干部受到教育和警示;500余名村级干部加入该网络平台,同步接受线上预防教育课。这次宣讲活动得到区委书记、区长充分肯定,陈社教书记批示:“近年来,我区村级干部职务犯罪较多,影响较坏,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打击遏制村干部职务犯罪,既有效避免村干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发生,又使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活动)必将对我区的农村政治生态,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仲儒批示:“区检察院围绕中心,创新开展‘村级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活动,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宣讲进村”。宣讲活动也得到各乡镇欢迎和支持,部分尚未开展的乡镇主动联系对接,共同开展预防宣讲。《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核心报刊先后大篇幅报道了此项活动的创新做法。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院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预防宣传力度不够,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还未形成广泛共识;少数部门和干部认识还存在偏差,认为检察机关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不利当地争取涉农资金、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观念,还在一定范围不同程度地存在;预防社会化工作机制还未形成,检察机关单兵团开展预防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专职预防工作人员少,预防方式单一,专业化预防程度不高等。

  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预防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争取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将廉政教育及职务犯罪预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落实部门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推动全区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平衡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脱贫领域预防工作。紧盯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重点人员”开展预防;紧盯涉及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开展预防;对犯罪金额较大、损失严重、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在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重点情形”重点查办,切实服务脱贫攻坚战略。

  三是进一步丰富预防工作手段。创新预防载体,延伸检察预防工作触角,积极为社会各界的参与、介入搭建新平台,丰富预防工作手段。深入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专项预防、检察建议等工作,促进发案单位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的调研和撰写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四是进一步加大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和专项竞赛活动,加强预防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预防工作队伍,推动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科学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涉农资金关系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护航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我院将持续发力,主动作为,不断加强、改进预防和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工作,为涉农资金安全运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精准落地,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脱贫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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