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一、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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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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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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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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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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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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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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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较上年下降7万元,下降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1万元。经费使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6万。主要原因是受转隶影响办案车辆使用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