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31.00

24.2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5.00

12.9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00

11.3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00

11.30

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0万元,完成预算的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0万元,占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30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90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1万元,下降14%,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4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外地单位办案、接待上级、外地同级来访、迎检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70万元,下降25%,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7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联系方式: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 0564-321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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