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一、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
合 计 |
26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
公务接待费 |
14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2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20年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9年预算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裕安区区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用车辆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