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
29.00 |
0 |
29.00 |
0 |
24.00 |
5.00 |
二、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7.00万元,增长3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4.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共6辆车,车辆维护费用标准提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长1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共6辆车,车辆维护费用标准提高,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公车运行维护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等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5.00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